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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网络安全 立法为先

来源: 未知  2016-01-11 南昌每日资讯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国际企业、科技巨头进入中国,对数据中心的需求更为强烈,同时,在国家出台“互联网+”战略的引领下,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需求全面爆发,推动数据中心市场快速增长。数据中心成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核心支撑。新技术日新月异,对数据中心的要求更高,需求更广。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5年12月18日,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宣布成立北京供销大数据集团,根据规划,集团将在全国大数据节点城市建设运营高规格大数据产业园区,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中立、高标准的第三方数据中心,这也将成为全球企业进入中国,以及国内企业投资数据中心的最佳选择。

  同时,北京供销大数据集团表示将全面致力于新能源数据中心的规划与建设,2015年12月,位于贵阳市高新区的乾鸣国际信息产业园开工奠基,正式拉开集团进军西南的大幕,项目投资约100亿元人民币,独创“数据中心+”经营模式,项目以数据中心为主体,整合配套办公、企业研发、园区服务及地标建筑等“多+”综合配套,匹配国际国内中大型互联网企业区域总部建设、迁移的功能需求,扩展高端云数据中心的产业内涵和服务范畴,成为中国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高标准、定制化云数据中心园区。

  同月,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与承德市政府合作启动德鸣项目,投资约60亿元共建大数据产业园,主要建设IDC数据中心机房及其配套设施。同时,集团规划在北京顺义和平谷建设新一代清洁能源数据中心,利用垃圾回收处理、秸秆气化发电和冷热电三联供技术,向生态化的绿色数据中心产业目标迈进。集团还将在东北、西北地区建设数据中心产业园,已与长春、兰州等当地政府达成了初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会现场,记者就大数据产业前景和数据安全等社会关注的话题,采访了前来出席会议的北京邮电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王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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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王永刚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王教授,您如何看待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发展数据中心这类的大数据产业?

  王永刚:刚刚结束不久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我们能深切体会到互联网产业在中国的蓬勃发展,也预示着未来市场对数据中心,特别是高标准数据中心的需求将是巨大的,北京供销大数据集团背依拥有六十多年历史的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依托这样一块金字诚信招牌,打造国内安全、中立、高标准的第三方数据中心,可谓与时俱进,对未来入驻企业的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说到数据安全,我知道您一直在积极呼吁完善网络立法,明确网络主权,目前社会对这块还很陌生,您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王永刚:完善立法,明确网络主权、控制数据主权,是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根本保障。互联网的特点是开放、自由、平等、合作,要维护中国网络环境的健康,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国民个人权益,就必须联合其他国家一起对国际互联网进行规范和管理,形成广泛的国际共识,这对打击跨国网络犯罪,打击恐怖主义行为,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极为现实的意义。而建立和完善中国的互联网相关立法,是开展与其他国家合作,建立更广泛的国际互联网行为准则的先决条件。

  我最关注的是立法问题。现在互联网的立法,法制建设相比其他领域还相对滞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立法缺失的话,很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就会得不到法律保障。最近我和几位专家在研究能不能把现有的法律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延伸到虚拟世界,就是网络空间,把现有的法律延展到网络空间后,就可以规范网络的参与者,有网民、软件的开发商、平台的提供商。假如网络空间有法可依的话,安全性就会大幅度提升。

  记者:确实如您所说,当前中国互联网领域的法制建设还相对滞后,很多领域做不到有法可依,这样立法问题就显得不但必要还很迫切。没有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消费者的很多权利根本得不到保护。

  王永刚:网络安全是件多么严重性的事情,但是目前在法律方面却是滞后的,甚至是空白的。有多严重,就拿安卓和IOS这两个系统为例,大家就明白了。我们在使用手机的时候,几乎每一天,我们的智能终端都会跟它美国的本土数据中心进行数据交互,换言之,我们手机里的电话本、短信、图片、银行帐号,甚至有些人还把密码存到手机里,从理论上来讲都是极其危险的。

  我认为完善立法、明确网络主权、控制数据主权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网络是有主权的,网络上产生的数据应该也是有主权的,或者如果个人信息的话,就是有主人的,有所有者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外互联网公司给我们中国消费者提供服务,带来了新科技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这里头,假如通过立法规范互联网公司的行为,要求他们,中国消费者产生的数据必须存在中国,把这些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告诉他们哪些企业,哪些数据可以拿回本土,拿回总部数据中心;哪些数据,是不能拿走的,这是中国人的数据,要放在中国。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已经有能力从海量的数据中通过数据挖掘和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得到其中蕴藏着的社会动态、市场变化、经济规律、国家安全威胁征兆、战场态势和军事行动等重要情报信息。如果不明确数据主权并加以立法,会对公民个人隐私、社会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国家应该对数据的产生、收集、传输、存储、分析和使用全程实施监管。要依法保障我国的网络主权和数据主权不受侵害,就要从数据从产生到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真正做到网络安全,立法先行,有法可依。

  记者:大到国家安全,小到个人隐私,随时都充满了隐患,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无法可依的时候,消费者成了弱势的一方,被强加了很多东西。

  王永刚:你说的这点我特别赞同,我相信每个人都深有同感。举个例子,我们现在操作系统和手机APP应用,都会定期更新。定期更新,实际上就会产生很多流量,这些流量全由消费者支付。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不太同意这个看法。因为我们的系统和软件更新有两个作用,第一个作用是BUG,你出了问题,却由我来承担流量的费用,我觉得从民法公平角度上就有缺失了。第二,增加了新功能,这点消费者是受益的,我们肯定,但是作为平台方,你可能受益的更多。由下载流量产生的费用由谁支付,这个问题还是可以商榷的。第二,下载APP,带来很多广告,这些广告,消费者是不受益的,因为它不是精准广告,你不知道我关心什么,可能是垃圾广告。如果我看这些广告,产生的流量还是由我来承担,我觉得对消费者从民法角度来讲也是不公平的,也不是我自愿的。因为民法讲究公平、自愿、诚信。所以,从这两个角度来看,我觉得系统和APP更新以及升级产生的流量,这些费用其实应该有人去规范它,有些成本是消费者应该承担的,有些则是软件开发者必须承担的,不能都让消费者买单。

  记者: 对于普通用户来讲,可能就会考虑到一个问题,这个APP究竟是下还是不下。

  王永刚:对,我下这个APP,我要使用它的应用,你有漏洞是开发者的责任,我买软件,要买一个好的软件,不能买一个漏洞百出的软件。比如汽车,汽车召回的概念是有道理的。发现漏洞之后,厂家召回,召回的意思是厂商出成本来给你免费维修,而不是让用户自己维修。现在这个软件变成了软件的编写方出现的漏洞让消费者来买单,这是不公平的。

  记者:说到数据安全不得不提到数据中心,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数据中心,对于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在使用数据中心方面,您有哪些建议?

  王永刚:我将继续呼吁针对网络安全的立法问题,希望引起社会的更多关注。当然,更为重要一点,就是把好数据安全的第一道关,还得依靠数据中心对数据的坚强保护,打造高安全、高标准的数据中心,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信息泄露,做到防患于未然。

  我觉得所有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企业,应该必须使用中国境内的数据中心进行企业数据的存储,中国政府可以依法对数据中心的数据进行监管,以保证互联网安全和数据安全。随着网络安全领域法律的逐步完善,以及越来越多的国际企业必须采用国内的数据中心,说到这里,不得不说北京供销大数据集团构建覆盖全国的数据中心网络,是一个非常具有前瞻性的战略,这种第三方中立的数据中心一定会拥有非常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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