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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屋负责人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P2P的发展

来源: 未知  2016-03-29 南昌每日资讯

随着一年一度的3.15晚会落下大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引起人们热议,而网络信用安全仍然是大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身为P2P从业者,理财屋负责人也借机,就P2P领域内金融消费者权 益保护的重要性谈了谈自己的看法。

如何促进互联网金融的消费,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是目前P2P行业饱受质疑的今天非常需要的提振之举,是可持续发展需要解决的攻坚问题。

近年来,P2P平台呈野蛮增长趋势,与此同时是问题平台频出,陷行业于信任危机,投资者信心不足。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2月底, 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3944家。据参考消息, 40.2%的问题平台在经营的3个月内发生问题,在历史累计的全部问题平台中,失联、跑路平台合计占比为54%。投资者不知道如何甄别产品的风险,不知道如何降低投资风险,以及风险发生后如何应对。

对于个人金融消费者而言,在投资前要搞清楚互联网理财的陷阱,不能被高收益、保本保息等字眼所迷惑,在投资理财前要学会判断平台的合法性与安全性,不能轻信于他人。

从监管部门来讲,需要积极的指导行业重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这八项权利以财产安全开头,信息安全结尾,充分说明了安全在互联网金融消费中的至关重要性,也说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至高重要性。相信未来政府会出台更多的有力措施。

从P2P平台自身来讲,有数百年金融发展史为鉴,不以消费者保护为初心,不践行消费者保护的企业难以持续发展。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保护较往昔任何时期都更为重要,已成为金融企业的立身之本。

理财屋从成立之初,一开始即怀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初心。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实践过程中,我们慢慢摸索出了自己的经验。简而言之,就是遵循如下三个原则:

第一,坚持业务模式的合法合规。平台只做纯信息中介模式,如实向投资人提示风险,不以高收入等虚假信息吸引客户出资。一直以来,我们也始终以高安全性、稳健收益为先。

第二,坚持第三方资金存管模式。建立自有资金与出借人资金隔离制度,平台不触碰用户资金,严格控制风险,包括信贷风险、操作风险、欺诈风险等。目前,我们正积极准备接入银行第三方资金存管机制,有望于近期完成。

第三,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积极将平台运营情况如实向社会开放,接受广大投资人的监督,保护投资人享有应有的知情权。

现在很多消费者没有信心,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无法获得可靠真实的金融信息,因此平台必须在征信、透明等方面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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